一、申请条件
1.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(2023-2024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)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。
2.如班级只有一个指标,则2022-2023学年成绩、综测排名均需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第一名;如果有两个指标,则第一名或第二名。如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,请班级提供情况说明(参考附件3)。
3.为能做到“应助尽助”,原则上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外,其他同学不得同时兼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二、材料填写
1.具体填写内容参考《附件1样表》;
2.各班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要一致,同班级入库总人数、获得励志的同学排名不能冲突;
3. 这三项逻辑关系需正确,注意换算(金额必须是整数,家庭月收入=人均月收入*人口数量,家庭月收入*12≈家庭年收入,之前贫困生认定填写上报的)
申请表需上交省里,格式务必保证正确(需保证表格在一页纸上,表格内字体一致,格式不动)
4.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内容,准确无误,无错字漏字。申请理由不能过于简单,须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成绩优秀两部分内容。申请学年内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。不得调整表格格式,表格命名班级+姓名+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
三、材料上报
请各班严格按照《指标分配表》人数上报;需组成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,组长是各班级辅导员。
材料报送时间:
2023年9月15日(周五)早上8点半11点半;下午2点半-5点半。
纸质版材料:
1.《附件1: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1份;
2.《附件2.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需辅导员签字);
3.成绩单;
4.情况说明(如有,请提供),需辅导员签字。
电子版材料:
1.《附件1: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文件名命名如:19财政1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;
2.《附件2.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,word格式。
3.情况说明(如有,请提供)
19级发送至:57712426@qq.com
20级发送至:57712426@qq.com
21级发送至:786419318@qq.com
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