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12-09-13浏览次数:514

按照蚌人社险〔201215号文件相关要求,为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,现对我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规定

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学年的91至次年的831日。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、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、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,在休学期间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,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

二、参保对象

所有在校学生。由于200920102011级学生参保数据已于6月底报医保中心,所以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为:

1.2012级新生。

2.2012推迟毕业的学生2009级三年制研究生、2011级转专业学生等。

3.200920102011级需要补报的学生。

4.特别注意排查在校学生中因病推迟毕业或休学的学生。

 三、新生信息录入工作程序

1.请以各班级为单位组织2012级新生填写《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,并在表后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每位学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照片,一张粘贴在《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上,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,以班级为单位专人负责保存,以备制作社会保障卡时使用。

2.各班级指定专人负责填写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,为了方便各班级的录入工作,避免录入繁琐易错的弊端,已将2012级学生相关信息,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性别等录入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(新生)

各班级负责人从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(新生)中提取所需部分粘贴在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(空表)中,核对学生信息、补漏改错后报送学院团总支办公室汇总(错误修改后要在《信息变更表》备注说明情况),注意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,表中红色项目为必填项,新参保人员不需要录入个人编号,两个字的姓名字与字之间不能有空格,且录入文字的前后、中间均不能有空格。  

3.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需要学院汇总,各班级交纸质材料一份,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邮箱(accgtx@163.com)。老生不需要填写《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,但其信息也需要统一录入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。

四、报送时间:20129月19日前

五、纸质版报送地点: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团总支办公室2号行政楼614室)

 

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

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(新生)

《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》(空表)

信息变更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

2012913